有关保证合同锦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证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证合同 篇1
保证人(甲方):铜仁地区维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委托保证人(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铜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
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
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
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50%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1%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右手拇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铜仁市共青路2号
保证合同 篇2
受益人:
根据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 号合同项下的贷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 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甲方应用自有财产或开发产品作为贷的抵押。借款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作为贷保证的财产或开发产品。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七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大写) 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 (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 万元,其中自筹____ 万元,其他____ 万元,向贷单位申请(贷种类)____ 贷____ 万元。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 号贷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 (公章) 法定代表 (签章)
保证人联系地址: 电话:
保证人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3
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委托方与治理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委托方提供室内空气初检的正式报告,治理方据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达标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后附的条款说明第2款)。
7.委托方保证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的物件与初检时的名称、数量相同。
8.治理效果检测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定为在治理完工之后_________天,以保证治理工程的长期效果。
9.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13.验收证书:由合同第9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4.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治理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不需支付治理费用;□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它:_________。若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目标
限量内照射指数(ira)≤1.0外射指数(iγ)≤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a类b类内照射指数(ira)≤1.0≤1.3外射指数(iγ)≤1.3≤1.9
注: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面;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氡(bq/m3)≤200≤400游离甲醛(mg/m3)≤0.08≤0.12苯(mg/m3)≤0.09≤0.09氨(mg/m3)≤0.20≤0.5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50≤0.60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 治理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合同 篇4
出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 借款发放
5.1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借款的发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帐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6.1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1.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2.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3.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4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8.3.5保证期间,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证人的责任,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3.6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9.1乙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检查。
9.2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乙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和证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将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应按提前还款与甲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处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乙方应当在变化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甲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9.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9.7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书费等费用。
9.8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乙方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其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9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担保人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出质人及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0.1.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10.1.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保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10.1.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甲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0.1.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
10.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断、撤销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10.1.8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10.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2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
10.2.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0.2.4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证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同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诺其将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_____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保证合同 篇6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
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
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 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 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 篇7
附件4
保证合同
保 证 合 同(范本)
编号:
甲 方(保证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基本账户开户行:
乙 方(债权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必要的授权。
5.3 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 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 若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华夏银行任何营业机构的账户中直接划收。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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