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证合同汇总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合同 篇1
汽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本人名下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车辆车款的,还款方式为分期偿汽车按揭贷款还本息的贷款。汽车按揭贷款一般期限不超过5年。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 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 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 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________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 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每证________元;b型________元;c型________元;d型________元;e型________元。甲方每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 乙方每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没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漏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漏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 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未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 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违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九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一条 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未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二条 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共2页,当前第1页12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 篇3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_期内向丙方借用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 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 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 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 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5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
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_________ 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_________-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_________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 _________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
债权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或“债权人”)
保证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或“保证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其他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乙方涉及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第十八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保证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方因乙方违约收回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BZ
保 证 合 同
出借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
本合同系签字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签约各方意思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特别提请担保人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保证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1]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2]保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为确保甲方合法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为甲方与借款人就本合同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5.1 已全部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及本合同,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
条款均已充分理解,并业已了解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责任,不存在误解。乙方自愿为上述借款人提供担保,所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真实。
5.2 依法具备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
和能力。倘若本合同乙方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业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获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5.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 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现任高级管理入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5.5 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5.6 有执行本合同的一切授权、能力、技术、资源。
5.7 确认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8 保证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 保证人承诺
保证合同 篇7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8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
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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