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解除合同

时间:2024-10-08 01:11:4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解除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解除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解除合同

劳动解除合同1

  企业名称(甲方):xx公司

  职工姓名(乙方):xx

  甲乙双方于xx年11月28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 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就,如中英文版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劳动解除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工资,共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__________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________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3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 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 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解除合同5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本公司解除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6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任意解除权,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员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维护劳动自主的权利。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法定解除权,只要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员工就可以依法接触劳动合同。

劳动解除合同7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自愿辞去_______公司_______岗位工作。

  三、甲方已结清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有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

  四、甲乙双方承诺:

  1、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争议及纠纷,并特此声明,不再就有关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事项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包括不得使用甲方单位介绍信和名片)。

  3、乙方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遵守已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客户状况、产品价目表、人事档案、财务帐目、技术资料和其它相关信息)。

  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继续履行岗位责任,及早完成未完结工作;

  2、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全面移交公司财物、资料档案和应该移交其它事宜;

  3、清理收回经手的应收款项,保障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4、清理积欠公司的个人债务和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有关义务,严格遵守约定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和对其它债务(费用)的追索权。甲方如违反上述约定条款,乙方也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的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 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 _____年 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 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 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 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10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 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解除合同11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即使在以后能够遵守,使债权人目的仍不能达到。因应债权人宣告解除后,及时消除或减少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并不是说一旦违约都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因此要对法定解除加以严格的限制,更好的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我国《合同法》将不可抗力单独列出作为一项法定解除的条件。一方面从各国立法看,各国均未将其单独列为一项法定解除的条件。如《德国民法典》新文本仅在第326条第5款的规定在给付障碍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英美法系国家利用合同落空原则解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问题,确认合同解除。但这种解除不经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儿时由法官裁决。另一方面,法定解除作为一项违约救济措施,其发生的基本条件是违约行为本身,而不是引起该违约行为的具体事由。因此在不可抗力引起一方根本违约或逾额外期限不履行的情形时,非违约方的法定解除权并非源于不可抗力本身而是源于不可抗力所引起的严重后果。

  无论从各国的通常做法还是从法定解除自身内涵看,均没有必要将不可抗力单独列为法定解除提之一。我国将其单独列出,虽很独特,但不利于法定解除立法体系的简洁和明确。有必要借鉴各国法律,将其加进引起严重后果的体系中。

  (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要债务。

  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毁约。而且这种毁约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前。这在英美法系上称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在英国法院的实践是预先违反合同即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预先申明他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使自己处于一种不可能履行合同的状况。那么,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赋予非违约方立即起诉的权利旨在使无辜的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尽快获得补偿。默示的预期违约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09条规定,当一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对方不能正常履约时,他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提供正常履约的充分保证。如果对方没有在最长不超过30天的合理时间内按当时情况提供履约的充分保证,则构成默示预期违约。由于单纯地预见对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不意味着对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美国法将提供保证作为其他救济手段适用的前提,消除了主观“预见”所带来的随意性限制了对合同解除权的滥用,更为合理,值得我们借鉴。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这种解除权是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而发生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催告”是大陆法系的概念,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意思表示。履行迟延以后,债权人不能马上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还要给债务人一个催告,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宽限限期要求其履行合同。在合理的宽限到来时,债务人仍不履行合同,债权人才解除合同。关于催告的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但在纠纷发生时,作出催告的负举证责任。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能够证明另一方已收催告通知,并且已给予了一段合理的期限。该期限是不合理的,应根据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务的多少以及履行债务的外部条件等确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47条和

  第63条的规定“对方当事人的迟延履行实际上赋予了非违约方一项选择的权利。从字面意义上讲,他可以不利用宽限程序,直接宣布解除合同,也可以给出一个宽限期,逾额外期限不履行再解除合同;从功能上讲,这两项条款正是为了确定在迟延履行在哪个时间点才构成根本违约,从而确定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时间。这种宽限期程序使等待履行的非违约方消除了相对方逾期不履行是否是以构成解除权的不确定性,

  减轻了非违约方可能承担的不当解除的风险。我国可以借鉴CISG关于本条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大陆法系关于催告的方式的规定,使我国《合同法》关于催告告别空白。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或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或法院裁决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从这一合同解除概念来看,合同解除程序有两大类:一是当事人解除的程序,二是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

  (一)、当事人解除的程序,其又可分为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当事人协议解除程序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或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另一种是协商解除,也称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

  2、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就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但解除权的也有限制。

  (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

  这里所说的法院裁决的程序,不是指在协议解除程序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中当事人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而是指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释合同时,由法院裁决合同解除的程序。所谓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的效

  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由于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当事人无解除行为,只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加以裁决,因此对这种类型的合同解除只能适用法院裁决程序。

  综上所述,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也称约定解除;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也称法定解除;法院裁决解除,也称情事变更解除。应当肯定人民法院具有依法裁决解除合同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解除合同之诉应当依法受理。首先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具体言之,就是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情事变更,当事人又无解除行为,只有经过民法院行使解除,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中,发现当事人的合同履行存在情事变更而依法裁决。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原则上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但是否排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管辖?对此我国法律未作这方面的规定,因此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方式行使其合同解除权,如当事人就约定解除条款发生争议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就可以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因双方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否则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从解决;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的程序,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是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解除权人只需尽通知义务,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但法律并没有排除解除权人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解除权的行为,因此也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方式行使其合同解除权。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对将来的效力

  无论哪种解除,该合同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的解除对将来发生效力,自解除之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原合同还未履行的,不再继续履行。这是不言自明的。

  (二)溯及力问题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解除以前已经作出的履行是否有效,换言之,解除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依然存在,当事人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对此,法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应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只对将来发生效力,而不溯及合同成立、生效之时,对已经履

  行的部分不发生效力。我国《合同法》主要采纳了第一种观点,这一点与大陆法系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关于合同应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规定相同。因此,合同解除原则上应产生溯及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特别是在非连续性交易的合同中,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各种权益。在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已经履行了其义务的,违约解除具有溯及力对他有利。如果合同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则意味着使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而已经履行的部分就就不发生恢复原状的后果,从而并不能保护无过错当事人或者非违约方的含法权益并制裁违约方。

  不过,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如果运用溯及力的原则,则对无过错方当事人或者非违约方是不利的,甚至对第三人也不利。鉴于此,《合同法》才作了灵活的规定,即从当事人请求返还权角度进行规定。这就是说,合同解除是否返还已经履行的部分由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在因严重违约而解除的情况下多为非违约方,也即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来决定:他要求返还的,对方应返还(不能返还时进行赔偿的除外);他不要求返还的,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实践中,不能返还而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的情形主要是: ①对于一些以使用标的物为内容的,如租赁等,一方在实际使用标的物经过一定期限以后,很难就已经使用和收益的部分作出返还。

  ②在承揽、保管、仓储、委托、居间行纪等提供某种劳务的合同中,一方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了一定的劳务,另一方接受了这些劳务,由于劳务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和利益,很难以同质量、同数量的劳务来返还。所以,这些劳务性的合同的解除只能向将来发生效力,一般无溯及力。特别是在委托中,由于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在处理事务中常常与第三人发生了关系,如果委托合同的解除溯及到合同成立之时,将会使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委托而为的各种委托行为失效,使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失去基础,这就会给善意的第三人造成损害,也影响到交易秩序的约定。因此,委托合同的解除一般不应具有溯及力。

  ③如果一方在接受履行以后,将标的物转移给了善意的第三人,而当事人又迫切需要解除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合同解除不应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以避免对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

劳动解除合同12

  得出给予劳动者补偿的情形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妁经济补偿

  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时,用人单位还应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观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一方,并且属于劳动者故意的主观故意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2.由于劳动者自身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尽管这类原因不属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

  3.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即《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由于劳动者是弱者,用人单位也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期满时的经济补偿

  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用人单位应落实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除此之外,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无约定,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对于那些一会儿是国企,一会儿是合资性质的企业,应在企业改制时,按规定及时给予劳动者身份、经济上补偿。

劳动解除合同13

  企业名称(甲方):________

  职工姓名(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订立了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劳动解除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 止,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

  二、现乙方自愿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及同意,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

  乙方为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甲方支付剩余的 个月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合共 元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结清。

  三、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完结。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保证不再就劳动问题产生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解除合同1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解除合同】相关文章:

劳动解除合同11-29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05-06

劳动解除合同15篇09-06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书07-03

公司劳动解除合同书09-24

租赁解除合同11-28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05-14

(精)房屋租赁解除合同11-22

房屋买卖解除合同06-08

二手房解除合同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