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18 07:06:5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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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为探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制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

  一、市区公共垃圾分类管理

  (一)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

  20xx年至20xx年,分阶段购置垃圾分类箱,主要摆放在主街路(50—100米间距)、次干路(100—200米间距)、巷路(按200—400米间距),分类收集街路及行人丢弃垃圾工作;

  拟建设垃圾分类箱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压缩站8座(位置分别在大赉乡地局子、长虹街、罐头厂附近、政府后院永宁路、一中对面、烈士陵园南墙、财政局东侧、惠阳小学西南新明路)。使用电动环卫垃圾车收集分类箱内垃圾,就近运送至垃圾收集压缩站。

  (二)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

  拟购置餐厨车和干湿分离式垃圾桶,按照饭店规模分发统一管理,由环卫餐厨车每天傍晚定时作业,对市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专业收集,彻底解决马路排水口(地漏)的“疮疤”现象,达到厨余垃圾清理要求。

  二、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一)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作业

  购置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收集桶、可回收垃圾桶、厨余收集垃圾桶,用于市区280个自然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由压缩车清理,餐厨车清理厨余垃圾。

  (二)第一批50个老旧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对50个老旧小区投放垃圾分类亭及垃圾分类桶,同时为鼓励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推出“垃圾正确分类得积分”的活动,每位居民正确垃圾分类一次,即可积分5分,每100分在消费时,就能直接抵扣1元。也就是说,正确给垃圾分类,也能赚钱了。正确给垃圾分类累计的这些积分,可以在小区附近的超市消费时,抵扣现金。在这些超市里,在超市沟通设立一台积分扣取终端,拿出社区发给的二维码放在上面扫一扫,就能直接抵扣。除了正确给垃圾分类能累计积分,家里废弃的可回收物,也能兑换成积分。比如500克金属、纸板、塑料,能分别兑换成40个、50个、60个积分。如果居民不方便拿这些可回收物去回收网点,也可以打回收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取。

  三、创新模式强化管理

  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小区排名及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量的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把垃圾分类这项动态、难监管的工作,转变为固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激发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结合实际,逐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在我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个老难题。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对生活垃圾做了细致的分类收集,我市多年来始终采用压缩车与垃圾桶配套混装收集的工作模式,采取垃圾分类方式需要整体作出布局。

  20xx年,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将逐步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模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各责任主体及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采取购置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等方式,统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垃圾桶等。并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做好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垃圾分类最终的.目的是分类处理,减少污染,有效利用。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的填埋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垃圾分类需要。因此,下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逐步探索改变垃圾处理模式,以适应垃圾分类的需要。

  五是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举全体市民之力,这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文明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绿色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起来建设我们绿色美好的家园!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为宗旨,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依托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完善的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体系。采取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深加工再利用处理的双模式,有效解决现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的单一模式,形成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格局,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按照《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以静脉产业园区建设为支撑,实现产业发展、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共赢目标,逐步形成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政策、标准、技术,县(市)区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街道办事处(乡、镇)分类收集工作格局。

  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垃圾分类收集以居民区开展创建工作为切入口,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通过示范性小区、街道办事处试点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在商业片区、企事业单位片区、清扫区和乡村片区逐步推广。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分拣、收运和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效率。

  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引入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技术、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分类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6月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人员和队伍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社区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物资进入指定分拣区,运往静脉产业园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初步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化。

  2.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800个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新增加1000辆垃圾分类流动回收车,建立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队伍和收运队伍;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按照每5000人左右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的要求,每个社区至少建成3—5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基本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管理体系。

  3.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2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20xx年12月底,建成1个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

  4.20xx年12月底,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安宁市、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20%以上;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产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持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2.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废旧物资资源回收再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依托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废品回收利用准入、资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拓宽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途径,对有条件的市政工程等必须使用一定数量的资源化再生产品。

  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个体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县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城乡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四、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组织市发改、财政、教育、环保、城管、公安、工商、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等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五华区美璟欣城小区、红云小区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试点现场观摩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五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二)对辖区范围内的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原废品回收点)进行摸底排查,对固定、流动回收人员统计汇总,并上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0日前

  (三)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要求,市级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并上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和计划。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四)组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处置要求和作业规范、备案管理、台账管理等知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五)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营造“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的全民参与大型社会实践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六)在高等院校、大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小蜜蜂”文明行动使者、“小手牵大手”活动,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走进校园,带动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七)对辖区内从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建设标准、回收要求和从业要求的站点、企业、人员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督促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1日前

  (八)每个社区至少启动1个以上规范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20xx年底以前,全市完成800个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其中:五华区150个、盘龙区150个、官渡区150个、西山区150个、呈贡区100个、高新区30个、经开区40个、度假区30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九)对主城一环路以内及城市主要街道上不便于设置固定回收网点的地方采取流动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工作,对写字楼、商业区和城市临街铺面采取定时定点回收方式开展垃圾回收工作;新增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车1000辆,其中:五华区180辆、盘龙区180辆、官渡区180辆、西山区180辆、呈贡区150辆、高新区40辆、经开区50辆、度假区40辆。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建设20个以上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对社区回收点和流动车辆交送的可再利用物资进行专业分类、挑拣、清洗后打包。其中:五华区3个、盘龙区3个、官渡区3个、西山区3个、呈贡区3个、高新区2个、经开区2个、度假区2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一)启动、建成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计划选址昆明市静脉产业工业园),依靠有相应规模、有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垃圾分类可再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企业,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现代企业加入片区,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我市垃圾分类资源深加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二)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项目支持研究,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制度文件、政策法规,完成《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初稿。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三)研究出台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基础设施资金保障、扶持、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四)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网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回收站(网)点实施长效管理和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五)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进行规划,优化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对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深加工片区建设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陈伟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十四个县(市)区政府,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统筹建设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划、网格化体系、配套文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报送,以及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陈春局长兼任。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设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智慧,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创新公众参与途径。

  (三)加强创新,严格监管。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制度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厉问责。市政府目督办要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列入今年市政府对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重点督查事项;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或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五)加强信息资料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月报、季度报和年度总结的工作机制,于每月底、季度末和年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汇总整理并报送领导小组掌握。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xx年3月2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络员名单及工作方案通过昆明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

  为持续改善济源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把《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济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严格考核、长效运行”的原则,夯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市场化服务+市处理”的处置模式,取缔敞开式垃圾池、垃圾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卫生环境。

  二、重点任务

  1.坚持“五有”标准

  一要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或市场化保洁机制,各行政村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口的2‰,并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二要有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市、镇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农户适当缴费等多元投入机制。三要有完备、足够、正常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确保所有自然村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济源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烧或进行无防渗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持续深化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控“四个环节”

  一要扫干净。保洁员或市场化保洁队伍要履职尽责,提高群众参与度,让村民当“主角”,确保村庄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二要转运走。各镇垃圾清运要及时,有详细完整的转运记录,转运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三要处理好。要做好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各镇、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免费处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标准,确保清扫、转运、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低于90%。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设施配置

  各行政村所有农户每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备一组垃圾分类箱。各镇、村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大型垃圾分类桶及运输车辆要密闭、卫生;有条件的镇、村可配备小型洒水车和洗扫车。规划建设山区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每个镇至少配备两台设备。规划建设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规划建设市垃圾静脉产业园,加大对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进垃圾分类

  大力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各镇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以村为单位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要足额配备垃圾分类各种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承留、思礼两镇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要保证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搭建活动载体

  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树立“卫生环境大家创,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发挥创建办、爱卫办、妇联、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展“清洁农村,爱我家园”、“垃圾清零”、“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等活动,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持续开展“五美庭院”、“四美乡村”、“美丽小镇”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利用国庆、春节、夏收、秋收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创建办、爱卫办、农办、妇联、团工委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责任分工

  农办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开展,宣传发动、指导督导各镇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健康运行。创建办、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各个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创建办、爱卫办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载体,创建干净整洁家园。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要统筹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解决各类垃圾的“出口”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尽快投入运营;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监管力度。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收运处置体系“一环不落、一处不漏”,实现“环境干净净,群众乐悠悠”。

  四、督导考核

  一是实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访+每月互查的形式,对问题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评三通报”。二是实施适度补贴制度,对山区镇垃圾治理工作达标的,示范区财政按年生活垃圾从镇区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所需运输费的30%予以补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垃圾处置量具体确定。三是实施问题重罚制,对督导中发现的成堆生活垃圾,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业公司进行清理,并按清理价格的3倍,经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区财政扣减所在镇、街道财力。全年考核成效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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